姓 名:李浩
职 务: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在医院党委领导下,负责组织人事工作;协助院长主抓保卫以及部分医技科室管理工作。对党的政治建设、党内法规执行、全面从严治党、意识形态、信访维稳、配合巡视巡察、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、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,负责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具体分管:组织人事科、保卫科、超声功能检查科、消毒供应科、肾病外科、后医疗管理科、预防保健科、医学检验科。